根据省经贸委《关于立即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经贸传[2006]15号)精神,温州市经贸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该市经贸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发挥自身职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整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打造“放心肉”工程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密切、最关注、最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整治“瘦肉精”问题更是让百姓吃上“放心肉”的重要保障。该市经贸部门思想统一,充分认识 “瘦肉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去年12月8日,市经贸委召开了全市经贸系统“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经贸系统“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交流各地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部署“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后,各经贸部门迅速向当地政府汇报并认真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度上全面落实。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动真格,多次召开协调会议,通过明确检测主体,保障检测经费来真正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目前,该市8个县(市、区)及市本级已全部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检测主体确定农业部门或屠宰企业,检测经费全部由当地财政拨款。如:文成、泰顺在县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挤出5万元作为检测经费,市本级财政划拨100万元作为“瘦肉精”检测专项经费,其他各县(市、区)检测经费也在逐步到位。
三、措施上具体到位。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分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病肉猪(“瘦肉精”、高热病、注水肉等)的危害性,深入千家万户,提高百姓肉食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肉食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件等形式,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媒体宣传报道180次,各地食品安全网上信息发布共计30篇,分发和张贴宣传资料12600份。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全市经贸部门切实按照《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监管。除督促各地政府落实瘦肉精宰前检测单位和工作经费外,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进出场台账、档案,落实瘦肉精宰前尿样抽检制度。目前,全市55个屠宰场(厂)都严格落实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对每批次生猪按3%进行抽样检测,做到日常抽检与突击抽检、面上抽检与重点抽检相结合。专项整治期间,全市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共1052批次,样品检验8252头,检出“瘦肉精”169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市县两级经贸部门加大对生猪屠宰、销售各环节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瘦肉精重大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进一步加大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各地共出动执法次数340 次,执法人次数4681人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2个,立案12件,查处违法案件12件,收缴违法产品18721公斤,销毁不合格产品15909公斤。去年12月19日,被市屠管办执法人员查获的准备偷运给龙湾区批发商私屠滥宰、后在温州菜篮子畜禽屠宰加工有限公司定点屠宰检出的169头瘦肉精生猪,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于25日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避免了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