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开展和切实推进定点屠宰厂(场)“瘦肉精”自检工作,真正实现杭州市区“瘦肉精”检测由政府承担向企业自检的平稳过渡,市屠管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一是积极会同市畜牧兽医总站,多次召开碰头会,研究、探讨“瘦肉精"自检工作相关事宜,并数次组织各定点屠宰厂(场)负责人召开“瘦肉精’’自检准备工作座谈会,加强沟通,统一协调,认真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定点屠宰厂(场)在自检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提出了开展自检工作的要求,包括自检过程中操作的规范、报送检测结果的时限、实验室环境设置的要求、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检测工作台帐的规范登统。
二是与市畜牧兽医总站一起主办了杭州市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培训班,市区四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及余杭、临安、建德、淳安等区、县(市)中心屠宰厂(场)共2 3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培训本着理论学习和操作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分三个环节进行。第一个环节是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定点屠宰场生猪克伦特罗自检规程》讲解和酶标、金标快速检测试剂条检测基础知识讲授等。期间,屠管所和畜牧兽医总站的领导分别对全市“瘦肉精”检测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第二个环节是现场操作实践,在小洋坝屠宰厂进行。第三个环节即考试,考核合格方可领取“瘦肉精”检测上岗证书。本次培训为全面规范和有效推进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工作的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联系市控办和杭州迪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和落实了 “瘦肉精”检测试剂盒的采购方式,确定供货合同。制订了《试剂盒领用、回收管理办法》。
四是与市畜牧兽医总站一起研究、制订了《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瘦肉精”检测阳性生猪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等相关制度。并由市农业、贸易两局联合发布实施。
五是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在前期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家畜屠宰厂(场)检测实验室的筹建、设施设备的配置和检测人员的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指导与督查,力求平稳、顺利地做好检测过渡工作。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一系列准备工作均已落实到位。从2 0 07年3月2 0日起,杭州市区各定点屠宰厂(场)生猪宰前“瘦肉精”自检工作开始试运行。其中3月2 0日至4月5日实行政府检测和企业自检双轨制,4月5日起正式转为企业自检、政府监督的检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