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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办[2008]4号
各有关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场(商品猪基地场)、屠宰加工企业: 为丰富春节市场供应,确保春节市场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根据省经贸委、财政厅《关于集中投放省级猪肉活体储备保障春节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浙经贸调节[2008]2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放地区、数量及时间 本次投放活体储备轮换上市总量为1.5万头,其中省级生猪活体储备0.6万头,省级基地商品猪0.9头。投放时间为2008年1月25日——2008年2月10日。根据选择猪肉价格较高且供应偏紧同时兼顾其它各市城区,按照就近调拨的原则,经与各市经贸局(贸易局)商定,具体投放地点、数量、接收单位等作如下安排(见附件一)。 二、投放价格、费用及货款结算 根据《浙江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上市投放储备活猪(基地商品猪)价格由购销双方根据投放地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货款由产销双方自行结算。活体储备费用及省级基地商品猪补贴款按原标准和拨付办法执行。 三、加强产销衔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各有关承储单位(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场<商品猪基地场>)和接收单位(屠宰加工企业)在接到本通知后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投放工作。承储单位和接收单位根据《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春节市场投放计划和流向表》(见附件一)和《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投放调销通知单》(见附件二)协商确定出库批次、时间、各批次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投放安排计划表》(见附件三)报省食品有限公司。接收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屠宰加工计划,储备(基地)活猪出库时间和数量等一旦商定后不得变更,应及时接收、及时宰杀,并填写《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投放送达接收书》(见附件四),一式两份,一份交承储单位保存,一份交送当地经贸委(贸易局)备查,由经贸委(贸易局)填写确认书(见附件五)。 对这次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投放工作,各承储单位和接收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对具体调运、屠宰加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要进行周密组织,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投放任务,充分发挥省级猪肉活体储备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的重要作用。对于无故不能按时完成投放任务的承储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在投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陈菲,联系电话:0571-87832501,传真:0571-87072351。 特此通知。 附件一: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春节市场投放计划和流向表 附件二:《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投放调销通知单》 附件三:《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投放安排计划表》 附件四:《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投放送达接收书》 附件五:《省级猪肉活体储备投放情况确认书》
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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