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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将出台生猪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办法 |
| 出处: 浙江省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
2008-05-20 16:3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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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海市经委邀请8省1市的商务主管部门在沪召开了“上海与外省市生猪产品产销对接座谈会”。会议讨论了即将由上海市经委出台的《生猪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上海市实行外省市生猪产品对接制度;实施对接的企业为外省市规模化、标准化的生猪屠宰厂(场)和上海市实施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生猪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连锁企业(生猪产品配送中心);申请对接的外省市生猪屠宰企业由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上海市经委确认后列入对接企业名单,并纳入上海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管理。有关推荐工作将于5月份完成,请各地提前做好准备。2007年我省5家屠宰加工企业供沪生猪产品共83.26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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